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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多项措施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发布时间:2009-05-27 10:25:15


    我院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采取多项措施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一是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实行量化动态考核。建立和完善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等,并将各项制度纳入到绩效考核管理当中,作为硬指标对各部门进行动态量化考核,确保审判活动的公开化。

    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加强督办和反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明确承办部门,加强督查,确保按时、优质办理好,并及时向人大代表反馈。今年我院共收到人大代表意见18条,已办结16条。县人大代表王新法提出法院应就证据规则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适用问题对行政机关进行培训的意见后,我院及时在县工商局、县公路段开办了两场培训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组织人大代表“评审团”旁听庭审活动,促进司法公正。在审理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时,邀请人大代表组成“评审团”旁听庭审,对案件事实进行评议,为法庭评判提供参考,使审判更加合情合理。年初以来,我院共组织人大代表26人次组成“评审团”,参加了5起案件的审理。

    四是实行院长接待人大代表制度,认真接受评议和监督。在人大代表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法院的重大工作部署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等与法院沟通时,由院长、副院长负责接待,听取意见,及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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