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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本院受理温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东山诈骗一案,因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五项、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将开庭事宜通知如下: 定于2026年2月10日上午9:00起至本次庭审事项全部完成止在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九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东山诈骗一案,在2017年至2023年购买广东壹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壹邦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产品的人员,作为本案被害人可以参加诉讼。如参加诉讼,请于2026年2月6日至9日向我院提出并提交或邮寄相应的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等诉讼材料。 二〇二六年二月六日
· 本院受理温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燕、周勤超、陈月玉、朱伟、蒋中华诈骗一案,因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五项、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将开庭事宜通知如下: 定于2026年1月16日上午9:00起至本次庭审事项全部完成止在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燕、周勤超、陈月玉、朱伟、蒋中华诈骗一案,在2017年至2023年购买广东壹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壹邦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产品的人员,作为本案被害人可以参加诉讼。如参加诉讼,请于2026年1月13日至15日向我院提出并提交或邮寄相应的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等诉讼材料。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 本院受理温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莲叶、林文锋、陈棉水诈骗一案,因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五项、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将开庭事宜通知如下: 定于2026年1月12日-14日上午9:00在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六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莲叶、林文锋、陈棉水诈骗一案,在2017年至2023年购买广东壹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壹邦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产品的人员,作为本案被害人可以参加诉讼。如参加诉讼,请于2026年1月8日至11日向我院提出并提交或邮寄相应的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等诉讼材料。 二〇二六年一月七日
· 本院受理温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海平、张小伟诈骗一案,因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五项、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将开庭事宜通知如下: 定于2026年1月8日上午9:00在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海平、张小伟诈骗一案,在2017年至2023年购买广东壹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壹邦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产品的人员,作为本案被害人可以参加诉讼。如参加诉讼,请于2026年1月4日至6日向我院提出并提交或邮寄相应的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等诉讼材料。 二〇二六年一月四日
· 本院受理温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晏显宝、吕静红、张博诈骗一案,因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五项、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将开庭事宜通知如下: 定于2025年12月15日上午9:00在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晏显宝、吕静红、张博诈骗一案,在2017年至2023年购买广东壹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壹邦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产品的人员,作为本案被害人可以参加诉讼。如参加诉讼,请于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3日向我院提出并提交或邮寄相应的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等诉讼材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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