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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法院审理一起制售伪劣香油案

  发布时间:2014-05-28 09:09:03




   5月27日,温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制售伪劣香油案,周运领、郑云辉等4名被告人将接受法律的制裁。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10月份以来,商丘鹿邑县农民周运领在明知食用油不能添加“香油精”的情况下,将“香油精”推销至多个香油坊,并传授用“香油精”勾兑香油的方法。周口市郸城农民郑云辉、齐涛、周振合从周云领手里购买“香油精”,长期居住在温县西关菜市场、温泉镇振兴路,按照周运领传授的方法生产伪劣香油和伪劣芝麻酱,总销售金额达20多万元。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近年来,为确保广大群众餐桌洁净,温县法院持续开展了整治食品安全专项活动,共对12起危害食品安全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行为予以了严厉打击。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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