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专业审委会”研究案模式,有效节约了时间与审判资源,提高了案件讨论的专业化程度,推动了审委会工作质量与效率的提高。
创新组织形式,实行案件分流。成立了“刑事”“民事”和“行政、执行”三个“专业审委会”,专业审委会分别由分管院领导、从事过该项工作的审委会委员和资深法官组成,遇到疑难、复杂和重大案件,由分管院领导主持,随时召开专业审委会会议,保证案件快速研究,快速审结。专业审委会自7月初实施在一个月来,共研究案件23件,审委会研究案件仅4件(上半年每月10件左右)。
明确研究范围,发挥专业优势。除最高院规定必须上审委会研究案件应当由本院审判委员会直接研究外,其余案件先归口由“专业审委会”研究;“专业审委会”可就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一并进行研究,也可以在案件审理中就某一专门事项进行研究,必要时可由“专业审委会”成员直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其他“委员”可以旁听案件的审理。
规范表决方式,提高讨论质量。列席会议的资深法官在案件研究中发表意见,并参与案件表决,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合议庭、主管院领导认为没有必要再提请审委会研究的案件,严格案件准入标准,不再启动院审委会的案件研究程序,使审委会集中精力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把握审判方向。
发挥“智囊”优势,还权审判人员。按照“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专业审委会”讨论表决的意见仅作为合议庭参考意见,在研究案件中不做决定、不出结论、不追责任。会议研究内容由专门人员负责记录并保管。专业审委会每月旁听1次庭审,并对庭审情况进行点评;每月评查4起案件,并写出详细的评查报告,指导办案人员提高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