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值班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防止脱岗误岗、安全事故等事件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的安排。值班人员为每周一名带班院领导、一名正式干警、一名司机,节假日期间增加一名正式干警。
第二条 值班人员负责机关院内安全保卫、接听与传达电话、接待外来人员等。
第三条 工作日值班时间为每天下班时间至次日早上班时间,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全天。
第四条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值班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搞好交接班,严禁脱岗误岗。
2、值班的正式人员不得安排临时人员顶替。
3、值班人员要热情接待来院办理公务的人员,阻止闲散人员和外单位车辆进入院内;作好电话记录,做好通知和领导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 办公室负责值班室内卫生,被褥每周更换一次。值班人员应注意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第六条 违反值班规定的,按照政务管理考核办法扣分,造成后果的,给予值班人员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