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次义工劳动,让我学到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让我深刻体会到爸爸妈妈的辛苦……今后我一定好好学习,不让家人操心,报效国家。”3月30日,我院法官来到黄庄镇敬老院,了解马某等未成年被告人在此参加义工服务的情况时,看到马某写下的心得。
去年10月,17岁正在上高中的学生马某伙同2名同学拦截一辆货车,抢劫司机一包烟及少许钱财,遂被公安机关抓获。我院少审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马某尚未成年,且情节较轻,主审法官在开庭前与民政部门结合,安排马某到黄庄镇敬老院进行义工服务,每天为敬老院的老人做饭、清扫垃圾、管理花卉等,并让他们写下劳动心得和感动瞬间。我院少审庭法官定期与敬老院联系,了解马某等人的表现,让马某等被告人在社会实践中正视错误、找回自信。
去年11月以来,我院在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对轻微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被告人在判决前安排到敬(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进行体验式服务,让这些轻度违法犯罪的少年用自己的行为对自己的心理进行矫正,重新找到真实的自我。法官根据服务情况减轻或者免除对其的相应惩罚,有效促进了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就业。截至目前,我院共安排6名未成年被告人参加了义工服务,其中对已结案的2名被告人减轻了处罚,对1名被告人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