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温县法院在全市法院中首家成立环境资源保护合议庭。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共焦作市委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为北山治理和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的意见》的工作要求,我院成立了由行政庭、刑庭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环境资源保护合议庭,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快从严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对温县法院受理的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行政以及民事纠纷一审案件进行专门审理,并对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非诉行政案件进行专门审查。对可能造成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后果或者群众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的案件,根据国土或环保部门申请,可依法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先予执行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有效制止污染环境违法行为,防止污染损害进一步扩大。与此同时,合议庭积极做好以案说法,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有效遏制环境污染,营造美丽宜居的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