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温县法院公开举行马兴虎等人电信诈骗案退赃大会,为55名受害人发放赃款共计124万元。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该院在严厉打击各类电信诈骗犯罪的同时,加大对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及时弥补受害人经济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审判决生效后,该院承办法官远赴上海将冻结马兴虎等被告人的180万元予以扣划,并经过认真查阅卷宗,核对诈骗金额,将田建设、王焕章等55名受害人被骗的123.9万元全部予以兑付。
2015年7月以来,四川籍马兴虎、赵强波等五被告人通过交叉使用虚假身份,以帮助被害人出售藏品等名义,采取让被害人交纳“公证费”、“过户费”、“个人所得税”、“非物质文化遗产证明费”等费用或“合作购买或代买藏品”的方式,逐步骗取被害人的钱财。诈骗得手后,终断与被害人的联系。被告人在诈骗温县受害人田建设过程中被温县警方抓获。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等共参与诈骗55起,诈骗既遂金额共计123.96万元;诈骗未遂金额为11.5424元。温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判处被告人马兴虎等人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