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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特殊的感谢信

  发布时间:2017-03-10 10:42:04



    “在这里,我要用最古老的礼节——叩拜,向你们表示最真挚的感谢!”3月8日,来自温县移民新村的村民李某给温县法院送来了封感谢信,而写感谢信却是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北冶村村民李某与申请人北冶村村委签订7年期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到期后,村委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土地承包给案外人王某。然而,李某以村委主任口头约定让其续种土地为由,拒不将承包地上的树木移除。随后,该村村委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立即将树木移除,并对因迟延交付土地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去年6月,温县法院对该案做出判决,要求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该宗土地上的树木腾清,并限李某在判决生效10日内赔偿迟延交付土地造成的损失1417元。

    承办执行干警王智接到案件后,先后3次到北冶村纠纷现场查看,了解情况,得知被告考虑自己的树木移除后难卖出的症结后,为确保各方利益做大化,承办干警又多次召集申请人、被执行人和案外人王某进行协商,最终达成协议,李某在交付土地时将自己所种树木一并作价给王某,李某也给予村委相应的补偿,案件得以和解解决,取得了三方满意。

    事后,李某这样写道:“王智法官不仅从客观上耐心用法律条文说服我接受现实,还从实际中打消了我的种种疑虑,并且把原告、当事人都叫到一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妥善解决了法院判决书生效后的所有后事,使原被告的当事人都心服口服…”字里行间充满了对王智及全体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责任编辑:张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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