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全国繁简分流示范法院工作中,温县法院针对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案件复杂、适用普通程序案件多的特点,积极探索行政案件“繁案精审”,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今年元月以来,温县法院受理行政案件10起,达成和解协议案件4起,判决案件5起,无一上诉,服判息诉率100%。
强化行政协调。在查清事实,不损害国家、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做好行政协调和解工作,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有明显瑕疵和错误的,让其及时完善或改变行政行为,补偿行政相对人损失,并裁定准许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节约审判资源,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有效的司法保护。
强化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要求涉诉行政单位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便于行政单位负责人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一方面及时掌握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程序的不足和注意事项,便于改进行政行为,另一方面有利于取得行政相对人的谅解,促进纠纷化解。
强化庭审观摩。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对重大、疑难案件,邀请党政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观摩行政案件的庭审,在监督中提高庭审质量,赢得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和信任,促进案结事了;同时为党政领导提供深入了解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平台,扩大行政审判的影响。
强化庭前会议制度,通过案件承办人事先阅卷,对案情复杂、程序繁琐的案件,在开庭前三日内将案件提交合议庭讨论,理清庭审重点和思路,明确需要查明的事实和依据,从而缩短庭审时间,避免二次开庭,提升庭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