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下午,温县法院适用“轻刑快审”刑事政策,集中审理了8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先后对被告人段文军等8名被告人判处拘役两个月至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2000元至3000元的罚金。
本次集中宣判,审判人员对每起案件均在开庭前征求被告人对指控事实及公诉机关提供事实证据的意见,庭审中不再出示证据、进行质证,节约了庭审时间。每个案件用时不到两分钟,判决后,被告人均表示不再上诉,并当庭执行逮捕、收监羁押。
今年以来,温县法院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完善轻刑快审的刑事司法改革精神。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指定专人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开庭、当庭宣判,并使用格式化判决书,简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审判效率,缩短了审理周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