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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法院“最美人民卫士”候选人展播(陆保刚)

发布时间:2017-06-02 11:22:25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陆保刚

陆保刚,男,197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1993年调入温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刑庭、执行局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5年任执行局副局长,2007年7月任北冷法庭副庭长,2013年9月任庭长至今。陆保刚自2007年7月到北冷法庭工作,至今共审理1000余起案件。陆保刚同志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调解标兵、温县优秀政法工作标兵;荣立个人三等功、个人二等功和全省优秀法官;2014年4月被省高院记个人一等功;2015年1月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6年被评为焦作市十大优秀法官。同时,他所在的北冷中心法庭两次荣立集体一等功;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

法庭必须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司法防线,法官则应是第一责任人。陆保刚同志始终把个人工作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十年来,陆保刚共接待群众和当事人10000余人次。陆保刚同志始终坚持多深入、多走访、多沟通,与群众打成一片。

强化细节服务,让人民群众在细节中感受司法温暖、感受公平正义。陆保刚坚持从日常工作中的点点滴滴做起,和同志们在法庭门口悬挂小黑板,在法庭设立便民工作室、便民图书室,落实诉前释法、判后答疑。北冷法庭的“小食堂、小宿舍、小活动室、小菜园、小图书室”法庭五小建设,作为2014年河南基层法庭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指标在全省推广。

用真心办理案件,用真情对待群众,工作做到家,责任负到底。为给群众提供更多细微的服务,在接待室、调解室、干警办公室放置“您好,请坐”“同志,别生气,有话慢慢说”等台签,在墙上悬挂“谦”“和”“忍”“让”等提示牌,为当事人提供温馨氛围,让当事人沉下心把话讲完。同时,陆保刚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民生问题,加强调研,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他所撰写的《临时性农村施工队的属性及责任承担》作为指导性案例被《人民法院报》刊发。

责任编辑:张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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