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文明建功标兵王莎
王莎,女,198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2010年7月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本科文化程度,2011年2月进入温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温县人民法院北冷中心法庭副庭长。自2012年年底至今共审结各类民事案850余件,且所有承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涉诉信访情况发生。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16年度荣获焦作市“十佳优秀法官”。
坚定信念,夯实基础
王莎身为青年干警,始终把个人工作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始终坚持学习党的各项先进理论,并将理论运用于实践;始终热爱审判事业,坚持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日常业务学习,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学习上级法院指导性判例,时刻关注理论、实务前沿探讨;注重向老法官的学习,学习他们丰富的审判经验和同当事人交流的方式方法,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审判素养,为更好地审理案件奠定了基础。
勤奋工作,无私奉献
面对案多人少和年轻办案力量不足的局面,王莎始终能够勇挑重担、敢为人先。作为基层法庭的一名法官,面对农村群众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欠缺,王莎同志都能做到热情接待、平等沟通、耐心解释、真诚调解,让每一个来访的群众都能带着满意而去。合理运用法官释明权,严格兑现司法服务承诺。不片面追求结案,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使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做到有机统一。
延伸服务,促进和谐
在做好审判本职工作的同时,王莎同志还注重审判职能的有效发挥,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多次到案发地和当事人家中巡回开庭,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服务,使一批婚姻家庭纠纷、土地争议纠纷等案件在诉前及时得到化解,减轻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压力;并通过这一平台,王莎同志与村组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依托基层组织了解案情,征求意见,为案件的审判、调解奠定基础,实现了司法审判与社会管理的良性互动。
王莎同志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甘守清贫与寂寞,常怀敬畏之心,恪守法官的司法良知,工作中勇挑重担,敢于担当,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