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纠纷案,在张莎法官的悉心解说下,工程负责人郑某当场将14名农民工的工资兑现,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此案中,被告人黄某承包了一批农村水网改造建设工程,后来又将该工程转包给被告人郑某,让郑某帮助负责管理工地,并记录考勤。此项工程在2016年已经结束,然而,这14名农民工的工资却迟迟没有发放到位。因为拖欠的钱款没有打欠条,也没有结算清单,仅凭考勤表来计算这14名工人的工资,承办法官觉得证据不够充足。于是,承办法官随同工程负责人和第三方评估人员,根据工程量和工人的考勤,计算出每位工人的工资。经调查,黄某已将工人工资转交给了郑某,而郑某因在工程中提供了施工工具,存在使用经费问题,迟迟没有将工资发放到位。法官经多方调解,说服教育,6月11日下午,郑某将这14名农民工工资共计两万八千余元全部兑付,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