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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法院建立 “邮寄+公证”送达机制破解“送达难”

  发布时间:2017-06-20 10:34:27


    当事人家里长期无人、故意拒签邮寄件、恶意“失联”等情况,造成司法成本增加,案件审限延长等问题应如何解决?为此,温县法院结合县司法局建立了“邮寄+公证”送达机制,提高了送达效率,使审判人员有更多的时间处理审判事务,节约了审判资源。截至6月20日,该院共委托公证人员送达案件86件,成功送达率由原来的64%提升至90.1%。

    今年4月11日,该院经与司法局协商,司法局公证处选派2名公证人员长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委托送达窗口办公,专门办理送达业务,对人民法院通过邮政快递EMS未能送达的诉讼文书,由公证处按照法院提供的当事人联系方式和查询平台,直接送达受送达人;如果发生拒收情况,公证人员可依照规定拍照留证;对邮政送达反馈的受送达人长期不在居住地的情况,公证员结合受送达人所在地派出所、村委或街坊邻居,对下落不明事实进行公证,凭借公证文书,案件承办法官直接进行“公告送达”;对短信、微信、邮箱送达等电子送达的案件,公证人员结合拍照、监控等证据,做出公证,确认是否送达,增强电子送达效力。今年4月20日,该院赵堡法庭书记员闫明瑶通过短信向受传达人高某发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鉴定通知,要求受送达人在当月25日9时准时到温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鉴定工作室协商鉴定机构,并择日到纠纷所在地进行勘验评估。在司法局公证处公证下,公证人员现场录像,成功送达,确保了鉴定评估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张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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