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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法院凌晨异地执行抓捕拒执“法律人”

  发布时间:2017-06-16 15:39:53


     6月16日早上,身为巩义市某法律服务所主任的王某怎么也没想到,当他刚打开门,迎来的确是温县法院执行干警对他的拘留。

    王某的妹夫计某因做生意向申请人肖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0万元,在归还5万元后,计某开始外出躲债,一直下落不明。因王某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肖某便将计某、王某一并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计某和王某均未履行。在执行阶段,执行人员经调查得知王某为巩义市某法律服务所主任,遂下传票通知其尽快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然王某却置若罔闻。后该院又向当地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希望该局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王某收到司法局的通知后仍不理睬。

    6月15日晚上十点,温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友谊接到申请人肖某提供的执行线索,反映王某已回家居住,希望能对其尽快控制。次日凌晨4点,李友谊便带领7名执行干警前往王某家中。因其家中安装有摄像头,为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便守候在王某门口。早上7点,当王某开车正要离家时,执行干警迅速上前将其控制,并将其汽车一并扣押。

    法官说法:王某身为法律服务所主任,比普通百姓更清楚法律的各项规定,但其依然知法犯法,严重违反职业操守和法律法规。作为“懂法者”,更应带头遵守法律,自觉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否则将受到更加严厉的制裁。

责任编辑:方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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