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民事审判权运行,提高民事审判质效,确保法官独立行使审批权,促进民事裁判尺度统一,有效化解入额法官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温县法院自五月起实行了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民事专业法官会议组成人员由民事主管院长、各民事审判庭庭长、副庭长和业务骨干组成。着重研究处理同类型案件中出现的分歧,对一些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充分运用集体智慧去研讨,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和裁判的统一。专业法官会议每周二召开,由专人负责召集,搜集需讨论的案件,并做好会议记录和工作台账。为避免专业法官会议流于形式,该院创新制度,要求每名参会法官不得拒绝发言或仅作同意或不同意的表述,而应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发表独立的见解,确保会议取得实际成效。会议所形成的意见仅供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参考,不具有强制性。
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在研究讨论温县招贤乡小营村一起环境污染侵权案件时,该案被告王某在招贤乡小营村的一处养猪场内非法从事铁锁链镀锌加工,并将电镀生产的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到猪场周边的渗坑中,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周边群众遂提起民事赔偿诉讼。面对这一案情,出席会议的法官各抒己见,从多个角度阐述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建议,让承办法官开阔了思路,促进了案件顺利化解。截止目前,专业法官会议已召开9次,研究疑难、复杂案件6起,案件均得以高效快速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