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温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杨得坡等人在某沙场对包工头曹某等人实施拘留抓捕。曹某没想到,自己不是案件的被执行人,怎么会被拘留呢?
2015年,被执行人叶某等人与王某因合伙协议产生了分歧,叶某等人因王某未给自己提供足够的采沙渠道,影响卖沙,拒绝交付钱款。而实际上,王某在一方沙场土地破坏的情况下,当天就开辟了另一方沙场,并未耽误叶某等人的卖沙生意。法院判决叶某等人依照合同赔偿王某损失58万余元。叶某等人不服,提起上诉,焦作中院二审维持原判。然而,叶某等人迟迟不予履行。于是,今年7月初,温县法院对叶某停泊在沙场的采沙船进行查封,决定拍卖后抵偿叶某等人的执行款。
谁知,叶某等人私自将此船只偷偷低价卖给曹某。曹某自认为占了便宜,立即让几个工人对这艘船只进行改造,以改变被查封物的原状。
曹某在明知此船被法院查封,却仍进行改装,阻碍了法院执行,执行干警杨得坡当场对正在修改船只的曹某等人进行了拘留,并通过耐心讲解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当天,曹某即与被执行人叶某结合,送来了执行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执行干警遂解除对曹某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