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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法院召开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7-07-24 11:08:32


7月21日,温县法院召开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动员大会,明确创建目标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董振寰出席会议并对争创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院党组书记、院长许红就创建工作作重要讲话。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岳崇山主持会议。

会上,温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牛卫平首先向大家宣读了《温县人民法院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实施方案》,对温县法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人员分工及具体安排进行了认真部署。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董振寰宣读了创建文明单位标兵的具体要求:一要加强领导,落实创建责任;二要加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三要加强监督,强化目标考核;四要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实现创建工作常态化;五要统筹兼顾,促进文明创建和业务工作实现双赢。 

之后,温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红结合创建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她首先向大家分析了该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重要意义和所具备的优势,并就如何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她指出,创建文明单位是体现全院干警政治素养、人文素养和司法能力的重要标志,是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塑造法院良好形象的一项系统工程。希望全体干警,一是要深化提高认识,把争创意识融入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把文明创建作为各项工作的总抓手,在组织领导、时间安排、经费投入上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各部门、各位干警要把争创意识贯穿工作学习的各个方面,全力以赴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实现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目标。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明确文明创建的目标责任,落实相关责任人。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和标准,完善工作流程,实现措施同步到位、工作同步达标、考核同步进行、奖惩同步兑现。要建立和完善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协作,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中,结合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努力形成文明创建与各项工作良性互动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抓好“四个结合”,全面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各项工作任务。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优化发展环境等活动开展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的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与文化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具有温县特色的法院文化氛围;与队伍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希望全体干警一定要振奋精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成功,努力提高全院整体文明程度,推进各项工作再有新发展,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任自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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