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温县法院发布首份人身保护令,给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的申请人张女士撑起了“保护伞”,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
据张女士介绍,婚后丈夫卜某经常无故打骂自己,导致关系恶化,直至分居。分居后,卜某多次到张女士的家里辱骂、殴打自己,并和自己家人发生冲突。在此情况下,张女士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向温县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请求法院裁定给予自己及家人人身安全保护。
温县法院受理张女士的申请后,对证据及时进行了审查,并迅速做出裁定,禁止卜某实施家庭暴力,同时禁止卜某骚扰、跟踪、接触张女士及其近亲属。保护令下发当天生效,有效期六个月。保护令失效之前可视申请人情况撤销、变更和延期。如卜某违反禁止令,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对卜某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