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在温县打官司缴费注意 小改变带来大方便!

发布时间:2018-03-23 11:55:27


为减轻群众诉累,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温县法院从群众缴费环节的细节改起,对除少数重大疑难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须全额缴纳诉讼费外,其他案件一律在立案时减半收取,极大方便了群众。

2017年,温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部分当事人和律师反映诉讼退费手续麻烦、等待时间长的问题后,立案工作人员及时向院党组进行汇报,院党组非常重视,第一时间召开有关人员会议商量解决问题办法,迅速做出决定:怎样方便当事人,怎样有利于当事人怎样改!

通过了解发现,主要存在于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或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类案件的退费情况。之前该院诉讼费收取的方式是,在原告起诉时,先按全额诉讼费予以交付,结案时根据不同情况退费。

随着该院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大力推进,案件审理提速,大量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结案,法院只实收一半诉讼费,另一半诉讼费需要退还当事人,致使许多原告在案件审结后,返回法院退还另一半诉讼费。

在不违反《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情况下,该院大胆作出规定:除少数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外,所有案件一律在受理时确定为简易程序,直接减半收取诉讼费。如在审理过程中,案件需转入普通程序进行判决的,再由当事人补足诉讼费。该规定实行以来,当事人退费情况明显减少,2017年较2016年退费减少4600余人次,占比89%。彻底免除了当事人诉讼后还要往返法院退取诉讼费的路途劳顿。

责任编辑:zf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65176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