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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悬赏公告】温县法院提醒你万元现金等你来拿

发布时间:2018-06-23 09:04:36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雒小朋与被执行人张佳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佳亮拒不履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长期躲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佳亮,男,1994年2月11日出生,汉族,住温县张羌街道南张羌村常乐街西8排4号。
  身份证号:41082********。
 
  凡向温县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的,并经温县法院核实并找到被执行人的将给予10000元奖励。悬赏期限至2019年5月15日。
  人民法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的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举报电话:110、177*****、177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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