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下午,经过温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李龙振和吕为民三次调解,顺利化解一起欠薪案件,原告和被告达成分期还款协议,7名原告全部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被告朱某系温县某羊肉泡馍店的老板,7名原告系被告饭店里的厨师和服务员。最初,朱某将饭店的日常运作交给主厨,但一段时间后,饭店开始亏损。双方互相指责是对方原因造成了亏损,并产生了矛盾,朱某将7名员工解聘。结算工资时,朱某以暂时无钱支付工资为由给7名员工打下了欠条,约定一定期限内还款。到期后朱某并未支付工资,7名员工遂到温县法院起诉朱某。
立案庭收到起诉书后,将该案分到该院诉调对接中心先行调解,李龙振和吕为民两位调解员为了能够让原告早日拿到工资款,三次通知双方到法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一见面就发生激烈争吵。
为防止矛盾激化,两名调解员分头会见当事人,逐个做调解工作,给原告指出饭店亏损的实际,同时给被告讲清楚原告辛苦付出的劳动,看到双方情绪缓和,遂将双方召集到一起协商,终使双方顺利达成分期还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