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县中心敬老院设立义工服务基地,是我院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的一个有效平台,通过让特殊未成年人在敬老院进行义工服务,帮助其尽快回归社会!”9月4日上午,温县法院在县中心敬老院举行的“焦作法院义工服务基地”揭牌仪式,县法院副院长夏宁群介绍说。
县民政局局长闫广利、县法院少审庭和敬老院相关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该院少审庭庭长在具体介绍义工服务程序和作用时说,义工服务充分尊重未成年被告人的意愿,采取由未成年被告人或法定代理人自愿申请的方式来启动程序。服务期间需每日书写日志,真实记录服务情况和心理感悟,服务期满后由义工服务机构根据其表现出具鉴定报告,法官综合案情、鉴定报告、社会调查报告等因素,对未成年被告人给予不同程度的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
该院在审理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中,17岁的小明(系化名)因危险驾驶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经过征求小明及其母亲的意见,小明到温县中心敬老院进行了一个月的义工服务。打扫卫生、整理床铺、给老人打饭、陪老人聊天等成了小明每天的“工作”。以前的小明年少轻狂,跟着一帮同龄人整日游手好闲、惹是生非,从来不为他人着想,但是经过这次义工服务,他逐渐发现自身的价值,看到老人开心的笑脸,成就感油然而生,更加俯下身为敬老院的爷爷奶奶服务。

义工服务结束后,法庭通过考量小明在义工机构的服务表现并综合案件其他因素,最终依法判处小明缓刑,小明当着法官和母亲的面说以后自己要好好学习、认真工作,孝顺父母,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据悉,温县法院少审庭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履行好审判职能的同时,注重案外工作的有效延伸,义工服务机制正是秉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人性化原则,通过让未成年人通过义工劳动,增强其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其重塑健全人格、融入社会的一个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