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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人民法院 关于司法拍卖车辆、房产网络询价 及网拍辅助机构参与的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18-09-13 16:32:07


温县人民法院

关于司法拍卖车辆、房产网络询价

及网拍辅助机构参与的规定(试行)

 

为提高司法拍卖成效和整体执行效率,解决拍卖评估过

程中程序复杂、时间长、成交率低等制约执行财产处置率的问题,特制定此规定:

一、司法技术部门对产权明晰的被执行人车辆及房产(住宅、商业店面)试行采取通过淘宝网网络询价系统确定价值。

二、具体操作过程是使用我院进入淘宝网司法拍卖系统后台的评估模块,按照该评估模块的要求输入相关的车辆及房产等相关数据后即得出询价结果。

三、询价结果以通知的方式告知相关当事人,对询价结

果无争议的即可进入拍卖程序,对询价有较大争议的委托评

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异议方先行支付,异议方无正

当理由不同意先行支付评估费用的,按询价结果进行确定车

辆及房产(住宅、商业店面)价值。

四、当事人对询价有争议的,评估工作流程和司法网络拍卖工作流程按照《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财产查控、司法评估、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流程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司法拍卖引入网拍辅助机构,解决潜在竞买者的购买力问题。

1、选择综合实力强的辅助机构。辅助机构以兼具网拍辅助实力、贷款辅助实力为主,专门化为辅。其解决看房问题,展示拍卖标的物;在房产过户办理抵押登记前为买受人作贷款担保。

2、选择综合实力强的房产中介机构,借助中介的门店优势、业务优势、资源优势,在承担随时展示标的的任务同时,可以主动配合法院推广标的,指导参与网拍。

3、选择综合实力强的贷款担保机构,尤其是与银行建立长期合作协议的机构,可以降低担保成本,确保放贷安全。

六、与相关银行签约,办理法拍贷业务。

七、司法拍卖引入网拍辅助机构,但不局限于引入的辅助机构。开放式运作拍辅贷模式,让更多的辅助机构和银行参与到拍卖工作中,实现拍卖成交率提高、溢价率提高、网拍参与度提高、贷款效率提高的良好执行到位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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