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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法院对农民工资予以执行救助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6-08-15 09:39:34


公司法人程某被逮捕羁押,36名农民工的“血汗钱”无着落。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却未找到程某及公司的任何资产。了解到民工都比较困难,急需钱用,温县人民法院通过向该县政法委申请救助款9万余元先行垫付,解决了涉农民工工资款纠纷,获得农民工们的一致好评。

    据悉,2015年3月某怀药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因资金周转不灵开始拖欠工人工资,并在未告知工人的情况下外出并更换手机号码,致使农民工兄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后程某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犯罪被逮捕。王某等36人追讨工资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处理。温县法院依法支持了王某等人的诉讼请求,程某对工资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法官获悉程某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人已在服刑。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也未查到被执行公司及程某名下财产。为切实解决农民工工人的燃眉之急,该院向县委政法委争取9万余元司法救助金,及时给予执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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