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探索实行执行分工合议制度,最大限度调动每位干警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对案件执行案件实行集体决策,既分工协作,又相互制约,既提高了执行效率,又增强了司法透明度。
该院优化资源配置,建立4个执行合议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干警和2名年轻干警组成执行合议小组。 在执行过程中,由经验丰富的老执行干警负责与申请人联系,调查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财产状况、执行能力等,并制定出合理可行的执行方案。年轻干警负责制作或送达执行通知书、各种民事裁定书、拘留决定书、案卷规整等,并确保各种文书的核对无误;并负责协调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关系,做好被执行人沟通和疏导,讲解法律知识,敦促履行法律义务。
对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拘留、罚款、解除拘留措施的一律集体合议和决策,同时对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及时提醒,避免人情案、关系案;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会诊协商”制,对收案超过3个月的未执行的案件进行每月月底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制定个性化执行方案;对重大案件和可能引起冲突、群体抗法的案件,研究制订出执行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