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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悬赏让他主动投案!温县法院这个机制厉害

发布时间:2018-10-23 08:26:27


    “法官,我来交执行款了,与其这1万块钱的悬赏金让别人拿走,再算到我的账上,成本大还不如我自己交哪!”今天,在逃5年的被执行人王某在该院发布他的悬赏执行公告不到一个月,就到温县法院主动履行了义务。



    2012年8月26日,被执行人王某驾驶套牌轿车由北向南行使至温县子夏大街与中福路交叉口时,与由南向北左转弯的田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田某一处八级伤残和一处十级伤残。交警队事故科认定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田某负次要责任。2013年,田某在与王某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将王某诉至温县法院,法院判决王某赔偿田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83336.05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长期躲避执行。田某在无奈之下申请提出悬赏1万元赏金悬赏执行,即在保险公司购买“悬赏保险”后,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法院通过多家媒体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广泛查找财产线索和被执行人的下落。在保险期间,如果举报人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线索,即可得到1万元赏金,且该笔赏金最后由被执行人提供。

    基于此,王某看到悬赏公告后日夜坐卧不安,主动与申请人联系,并到温县法院找到承办执行干警,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王某一次性还款71000元,其余款项申请人自愿放弃。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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