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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铮铮:成熟,是一种不刺眼的光辉

发布时间:2018-11-30 15:06:57


“我不聪明,但我很认真,我不投机取巧走捷径,但是我认准的事情,无论付出多少也要把它完成。”在信息化飞速发展、案多人少的今天,我们期望高效便捷,但更需要认真务实。他是仝争争,温县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速裁二队负责人。

10年前,仝争争大学毕业后,立志从事法律专业工作,青涩的年龄和蓬勃的朝气让他胸怀壮志。可现实总是那么骨感,第一次考试他未能如愿,他只能等待下一次机会。在此期间,他从事过很多职业以维持生计,甚至因为种种原因,连过年都没有回家。时间磨平了少年的锐气,却让意志更加坚定,仝争争从未放弃。2009年,他正式考入温县法院,分配在执行局工作。

“执行工作很锻炼人,时间紧张,今天必须把明天的工作安排好,即使临时有变也要设法完成。”仝争争的认真的法院出了名的,手头的工作做不完,会和自己较劲儿到深夜。这也让他对工作的统筹安排极为细化,他这样的工作方式带至速裁团队,团队成员开庭、记录、送达各司其职,紧张而不忙乱,案件虽多,但一切都在有条不紊中进行。

“遇到困难找方法,速裁团队也会遇到难案,这时就不能只图快了,要耐下心来,理清矛盾根源,让当事人满意。”仝争争说话的声音不高,但每句话都很实在。

曾有一起土地纠纷案件,被告人曲折的经历可追溯到13年前。2002年,姜某与其表弟发生斗殴,一时怒气难消,决定离开家乡,举家搬迁到外地去生活,这一走就是13年,在此期间他们与家乡人没有任何联系。待他们再次回到家乡后,因家里长期无人,其家人的户口已经按规定注销,耕地也无从分配。姜某以及家人通过与村支书协商,村支书答应将村里的机动地分出一部分给姜某。但不想,分给姜某的一部分土地在先前已有人耕种。姜某在分到的土地里种上麦籽后,又离开家乡出去务工,当他再次回来时,发现自己的耕地上却种着别人的农作物。姜某一气之下,将其作物喷上农药,导致耕种人财产受损,遂将姜某告上了法庭。

仝争争受理此案后,觉得本案涉案标的虽小,但相互之间的矛盾却很深,处理不好,会激化成姜某以及原告与村里的矛盾。为此,仝争争一方面积极与该乡镇负责人和村支书联系,让其意识到当初在分配给姜某土地的时候,未做好善后工作,导致了这场纠纷;另一方面也对原被告进行批评教育,让其各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虽然该案判决姜某需赔偿一千余元给受害人,但是,这是由于村干部分配土地不当引起的纠纷,需要村干部对此案款进行一定的赔偿。此案经过多方协商均无异议后,三方握手言和。

“有的案件虽然标的不大,但关系并不简单。这时候,我会‘跳出来’,以一个普通百姓的身份对看这个案情,这样,往往就会有了正确的思路。”仝争争这样说,他表情始终温和,无悲无喜。

正像余秋雨先生所写: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一种能够看得很远却又并不陡峭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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