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十项承诺 发布时间:2019-02-03 08:30:53
一、提高政治站位,转变司法理念,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司法。
二、开辟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三、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依法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行为,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五、拓宽法律服务渠道,通过“送法进企业”活动、司法建议等手段,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作用,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
六、完善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强化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建立集聚区巡回法庭,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七、妥善审理破产、清算案件,促进民营企业再生改造和有序清退;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不当影响。
八、积极打造专业化网络司法拍卖流程,对涉案车辆、房产及时移送评估拍卖,着力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及时实现涉案企业的胜诉权益。
九、对权益受到侵害的涉诉民营企业案件,及时采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措施,并运用诉讼责任保险,降低企业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依法控制财产,防止侵权人逃避债务。
十、健全院领导分包联系企业机制,定点联系相关民营企业,协调解决民营企业涉法涉诉问题,为民营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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