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温县法院审理人员和执行干警协作,一次性调解发生在同样两个当事人之间的两起案件,审理和执行案件一同化解。
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陆某和刘某原本是朋友。几年前,他们开始合伙做运输生意,但因为双方性格不合、收入分配等原因,所经营的运输生意被迫终止。在此期间,刘某因结婚需要资金,向陆某借款8万元。
随着合作的终止,陆某将刘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刘某归还自己的借款,法院判决刘某夫妇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陆某8万元借款及利息。而刘某夫妇以生意合作终止,后续的资产分配问题没有解决为由,拒不偿还借款,该案随后进入执行程序。
此后,刘某夫妇又将陆某告上法庭,要求陆某偿还合作期间的各项费用共计33520元。此时,双方矛盾更加激烈。
为彻底化解矛盾,提高办案效率,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将两案彻底化解。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夏宁群与执行干警张振兴将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对双方进行思想疏导,消除隔阂。经过长达7个小时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刘某夫妇归还陆某50900元,该协议生效后,刘某夫妇撤诉。
该案从下午3点左右开始到结束已是晚上十点半,夏宁群和张振兴忙得连晚饭都没顾上吃,直至被执行人刘某取回钱归还给陆某,两案彻底化解。
近年来,温县法院加强案件的数据管理,强化立案、审理、执行之间的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做好案件分析、研判,统筹各个阶段的程序、节点、化解效果,有效提高了审判质效。审判质效连续三年居全市第一,2018年居全省第二;执行质效位于全省第一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