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关于醉酒驾驶的危害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国家和相关部门已经三令五申,不仅是成年人,甚至小学生都耳熟能详。尽管如此,很多人还要心存侥幸,执意饮酒驾车。

3月5日下午,温县法院对三起危险驾驶案进行集中审理并宣判,被告人王某、张某及郭某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到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7000元到8000元不等。
本案听审的群众大部分是被告人家属,他们有的已经年过花甲,有的怀里抱着嗷嗷待哺的孩子。
当他们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悔恨万分,意识到自己的法治观念淡薄。
他们在饮酒时豪情满怀、目空一切,劝都劝不住,甚至家人劝阻都不听。酒席完毕,还要驾驶摩托车或汽车上路,无所畏惧。然而,往往是一上路就被交警抓个正着,不仅受到行政处罚,有的还要被判刑,背上了挥之不去的犯罪烙印,给自己及家人入学、就业、入伍产生极大影响。
酒驾会受到怎样处罚?
被判处刑罚的“酒驾”行为人除了人身自由要受到限制,造成交通事故的还要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被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如果“酒驾”没有达到入刑的标准而又造成了人身损害,行为人不但要承担上述内容的赔偿,还有可能需要面对受害方提出的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更多的财产损失赔偿要求。
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为了你的家庭幸福,小编再次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