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在温县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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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温县法院与公安局、司法局、保险公司联合打造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快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从事故的发生到拿到赔偿款相差不到十天时间,而且当天申请、当天调解、当场履行。
今年3月5日中午11:30,朱某驾驶一辆小轿车行驶至黄河路与子夏大街交叉口路段时,与驾驶电动车的薛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薛某身体多部位软组织损伤及一处牙冠断裂,随身物品背包和电动车损坏,经温县交警部门认定,薛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朱某负次要责任,为赔偿事宜形成纠纷。
3月18日,该纠纷经公安交警部门委派到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诉前调解员刘燕霞处进行诉前调解,在刘燕霞掌握纠纷情况后,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车辆投保的财险公司进行调解,保险公司经审查同意在保额范围内进行赔付。
因理赔程序较为复杂,在吃了“定心丸”后,朱某根据保额一次性赔偿薛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及背包、电动车财物损失共计9000元,双方在签订调解协议后,朱某当场向薛某支付了赔偿款。
据了解,自今年元月起,温县法院、公安交警、司法局、保险公司等部门联动搭建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开始运行。
经交警队认定事故责任后,将事故车辆、责任认定等信息上传中心平台,并进行初步调解;交警队调解不成功可交由司法局选派的人民调解员进行线上或线下调解,调解成功能及时履行的,当事人在线上发起一键赔付请求,由保险公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快速赔付;当事人也可在网上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如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自行或由人民调解员协助申请网上立案,经法院立案审批后,由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及时进行审理和裁判,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大数据共享、一站式处理,真正让当事人足不出户网上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避免了矛盾激化,促进了案结事了。元月以来,通过该平台成功调解交通事故纠纷39件,涉案金额达63.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