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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法院首例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9-04-10 08:39:55


    怎么样出清“僵尸企业”?怎么样盘活生产资源?促进破产企业“腾笼换鸟”,维持经济运行正常的新陈代谢? 


    4月9日,温县法院首例破产重整案件——焦作市天狼鞋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该院一号审判庭召开。本次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共143户,实际到会58户、42人。

焦作市天狼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自2014年起,由于天狼公司主要依靠举债进行外延式发展,发展规模过快,资金周转出现较大困难,而产品选型也与市场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库存积压严重,加上银行抽贷900万元,还银行贷款又产生高利贷,无法偿还,再加上外贸经营失误,许多货物发出后,货款收不回来,造成资金链断裂。因此,天狼公司几年来一直亏损严重,已经停止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并停止生产经营二年以上。根据目前状况,天狼公司要靠自身努力恢复生产、扭亏为盈已无希望。


该院在受理该案后,监督指导破产管理人开展工作,并筹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各项工作,为确保此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破产合议庭精心准备各项议题。
会上,该院副院长、破产重整案件合议庭审判长夏宁群向债权人介绍了破产重整案件的审理情况和指定破产管理人的情况,根据管理人的建议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依法宣布了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会议主席的职权。
    会议听取了管理人负责人、河南新潮律师事务所主任周胜利所作的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告、提请审议管理人薪酬方案的报告、提请核查债权的报告。破产重整企业负责人向会议介绍了破产企业的情况,破产重整企业工会主席作为职工代表向债权人介绍了246名职工的情况。温县汇祥会计师事务所向大会就破产重整企业专项审计情况进行了报告,经审计,破产重整企业资产总额1282万元,负债合计54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8.15%。
    会议表决通过了管理人薪酬方案,核查了债权表,就重整兑付债权比例进行了意向调查。并就今后使用函询、微信、短信息、网络电子数据等创新方式表决债权人会议事项征求了债权人意见,到会债权人认为温县法院创新债权人表决方式,简化了审议流程,节约了线下召开会议的差旅费用支出和时间成本,符合债权人利益原则,一致表示欢迎。并希望温县法院能够促成焦作市天狼鞋业有限公司成功重整,挽救天狼这一本地知名鞋业品牌,使全体债权人得到公平受偿。

责任编辑: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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