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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法院:冻结微信支付宝 四天查控上百起

发布时间:2020-02-28 17:26:14



    因受疫情影响,虽然一定程度影响了法院执行活动,但温县法院不等不靠,创新执行方式,强化线上执行,促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充分实现债权人权益。自2月24日至2月27日,该院已冻结微信、支付宝152起,达成和解意向6起,结案 2起。

    去年元月,李某向好友王某借款3万元,约定到期后,李某一直未付。无奈,王某诉至温县法院,要求李某偿还欠款,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李某,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但其每次都称自己没能力偿还。因疫情期间无法进行搜查、拘传等强制措施,执行干警便通过网上查控系统,查询到李某名下支付宝账户余额一直在1000元左右的金额范围波动。执行干警立即意识到,李某作为90后应该将支付宝支付作为日常交易手段,便立即通过网上发出裁定,对李某的支付宝账户予以冻结。

    原本李某疫情期间购物全是扫码支付,支付宝账户被冻结后,看到信息全是“你的支付宝账户已被冻结,如有疑问,请拨打95188”,所有的业务款项转到账上也无法转出,李某生活受到限制,账户冻结一天后,李某主动联系温县法院执行干警,支付了全部欠款,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张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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