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简介 -> 法官风采

家事法官赵娟娟:用智慧和柔情点亮万家灯火

发布时间:2020-03-09 08:43:11





在大多数人眼中,法院是庄重、严肃的地方,法官威严、法庭神圣。在温县法院,有这么一群女法官,她们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履职尽责,刚毅坚忍,在化解群众纠纷过程中,不骄不躁,春风化雨,用与生俱来的细腻柔情把司法的善意传递给每一位当事人。其中就有这么一位,温县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赵娟娟家事调解工作室法官赵娟娟。

公正果敢中蕴含着款款温情。工作中的她将马尾辫整齐梳拢到一起,挺直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皮肤白皙,眼如弯月,温婉知性。办案时,她更是一人化身为三个角色,既有法官的威严和智慧,还有母性的温情和细腻,与她接触的人,不管是当事人还是同事,均有如沐春风的感觉,就是这位温暖知性的法官,挽救一了个个迷途少年,维护着万家和谐。她就是温县法院少年家事法官赵娟娟。

赵娟娟,198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郑州大学法律硕士,现任温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团队负责人,自2006年9月进入温县法院工作以来,她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倾心化解家事纠纷,稳妥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温县的平安综治建设作出了一定贡献。自2010年进入审判岗位以来,赵娟娟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和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近2000件,无一起涉诉信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多次被温县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和“优秀党员”,2016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7年荣获焦作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和焦作市“三八”红旗手, 2018年获县“五一巾帼奖”和“五一劳动奖章”, 2019年3月,她所在的家事审判团队被焦作市委市政府评为“焦作市十佳巾帼文明岗”。

用爱融化坚冰  倾情驱散阴霾

少年家事团队仅由赵娟娟和一名书记员、一名外聘调解员组成, 她审理的案件是全县涉未成年刑事犯罪案件和家事案件,案多且杂,所审的案件不光是开庭、写判决书、宣判,还要有更多的耐心倾听、疏导和调解,工作繁忙、头绪多。

身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因为工作和自己的孩子总是聚少离多,然而,她却把对自己孩子的爱更多地倾注到每一名因一时糊涂而犯下大错的孩子,她总是在说,我想和这个孩子再谈谈心,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还有改好的希望。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她始终坚持“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积极探索创新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新思路,用一颗真情、宽容之心铺就失足少年重塑人生、感恩回报之路。

钱某是一名家住重庆的未成年聋哑少年,2017年他曾因盗窃三次被捕。面对这名只能用哑语交流的少年,赵娟娟更加担心他的将来。

这样的孩子给他定罪、判刑很简单,但之后很可能因为无人管束而重新流落街头,让他重返家庭成了赵娟娟心中的头等大事。经过查阅钱某的案卷,赵娟娟循着他的户籍地址,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给钱某的父亲写了第一封信。

信中,赵娟言辞恳切地规劝钱某的父亲,希望他能多给孩子一些关爱,用亲情引导他走上正途,同时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然而却没有收到回复。赵娟娟没有轻易放弃,她又写了第二封信重新邮寄了过去。

这次,情况出现了转机,孩子的父亲打来了电话。接到电话后,赵娟娟异常激动,她向钱某父亲介绍了钱某的情况,并希望钱某父亲能够来到庭审现场,给孩子鼓励和力量。钱某父亲表示温县离他家太远了,儿子服完刑后,他会亲自来接他。

抱着喜悦的心情,赵娟娟给在拘留所的钱某写下了一封信,并到看守所当面交给他看。

钱某看到信后,一扫往日的颓废和阴霾,向看守所的看押人员要来纸笔,给自己的父亲写下悔过书,决心与过去的自己一刀两断,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信的最后,他深情对父亲说,曾认为自己是一个弃儿,迷失在了人生的道路中,但是父亲的出现让他重新找到了回家的路。

等到钱某刑满释放的那一天,钱某父亲辗转了二十多个小时从重庆来到温县,赵娟娟让他父亲一同坐上警车,驱车赶到关押钱某的沁阳看守所等候钱某出现。相遇那一刻,父子俩紧紧抱在了一起。

因沁阳看守所地处郊区,同时钱某的家境并不富裕,赵娟娟直接让同事开车将他们父子俩送上了开往郑州的班车。

用心关爱成长  关注点亮心灯

法律是无情的,但司法的过程可以充满温情。赵娟娟总是用自己的行动默默付出着,无声感化着每一名孤独绝望者,滋润着他们的心田,在灰暗褪去后,催生出希望的萌芽。

赵娟娟通过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庭前调查帮教机制,根据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进行调查或委托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进行调查,掌握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状况、社会交往、成长状况并展开有针对的帮教。她还推行了未成年人义工服务制度,对可能被判处缓、管、免的未成年被告人,在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和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并坚持保密的原则下,安排未成年被告人到敬(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进行体验式义工服务,让此类轻度违法犯罪的少年通过社会实践重塑健全人格,尽快融入社会,根据义工服务情况,法官在法定幅度内对未成年被告人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三年来,安排9名未成年被告人参加义工服务,无一起重新犯罪。

17岁的小明(系化名)因危险驾驶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经过征求小明及其母亲的意见,赵娟娟联系相关部门,让小明到温县中心敬老院进行了一个月的义工服务,打扫卫生、整理床铺、给老人打饭、陪老人聊天等成了小明每天的“工作”,以前的小明遇事主观意识占上风,惹出不少事端,但是经过这次义工服务,使他逐渐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观,表示一定要珍惜时光,努力学习,体谅他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根据义工服务表现和悔过情况,赵娟娟依法对其判处了缓刑,使小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牵涉未成年人、有望和好的离婚家事案件时,赵娟娟还引入判后寄语制度,法官将真挚、朴实的劝导和建议以法官寄语的形式附在判决书之后,用诚心和爱心去感化,启迪当事人看到光明,相信未来,理性处理家庭矛盾。此外,她还根据家事案件特点,考虑到未成年人探视等需要,设置了心理疏导室、儿童观察室等,搭建了家事、少年审判“立、调、审、执”一体化、信息化的工作平台。

每当提起孩子,赵娟娟总有聊不完的话题,虽然每天的审判任务并不轻松,但仍有许多学校要求她给孩子们上法治课,也许她可以推辞,但是出于对孩子们一种天然的责任感,她对每次讲座都欣然而往。对于讲稿,她都结合具体案件,反复琢磨,一遍一遍地改,从不用重复的讲稿。她总是说,如果能够通过短短的40分钟,影响到孩子们,让他们知法懂法,免受侵害,不做违法事,应该比办案更值得,因为她实在不愿看到深陷犯罪泥潭里的孩子那双绝望的眼睛。

创新善断家务事  智慧巧解百家忧

婚姻是家庭的总开关,是子女成长、成才的基石。好的婚姻需要相互体谅、耐心经营。古语就有“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婚姻的破裂带来的影响是深刻且久远的,面对离婚率日益增高的现象,赵娟娟不断学习和创新,先后推出家事诉讼指引手册、离婚证明书、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家事诉讼诚信保证书等措施,无声地感化着每个矛盾激化、即将走向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不再受折磨,或好合或好散。

有一起特别的离婚案让她记忆犹新,说它特别,其实和大多数离婚案件也没啥太大区别,唯一不同的就是双方的年龄,原告是将近六十的老阿姨,经过庭前和被告的沟通,得知双方是因为一些生活琐事生气,被告不愿意离婚,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同意改正自身缺点。

在开庭的那一天,赵娟并没有急于走庭审程序。她和庭里的调解员一起把两位老人请进了审判庭隔壁的家事调解工作室,先是静心倾听,让原告把心里的苦水尽情倾诉,释放她的委屈;然后又通知被告,听取他的陈述,对被告身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指正。

接下来是耐心地规劝和引导,并和双方一起回忆共同走过来的患难岁月,告知双方家庭和事业一样需要建设,而家庭建设的原点,是首先建设自己,家庭也是两个人心与心的链接,婚姻是世间最深的因缘,在夫妻关系中,唯有建设自己,真诚对待彼此,才能拥有幸福美好的家庭, 就这样,赵娟和调解员从早上八点半一直和双方聊到了临近中午的十一点半,爷爷奶奶辈的原、被告终于达成了调解和好协议。临走时双方不断重复的说着谢谢,满脸笑意的离开了,是啊,婚姻哪能轻易说分开就分开,赵娟在每一起家事案件中都不放弃调解,哪怕有时候双方都同意离婚,她还是约双方再调解一番,劝双方再冷静考虑一下 。

根据未成年案件刑事审判、家事审判的关联性,赵娟娟还探索出一套两者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一种审判模式,促进家事纠纷化解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赵娟娟根据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告人的犯罪动机、原因、家庭影响等各方因素,总结出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并印发成册,作为家事纠纷调解的警示教材,告知家庭和睦对孩子成长的作用,从而缓和离婚、抚养等纠纷当事人对立情绪,达成共识,让每个涉案孩子都能享受更多的家庭关爱。

在家事审判工作中,赵娟娟还选择典型家事案件到案发地进行巡回审理,通过巡回办案、送法下乡、以案释法,让群众近距离接触司法,就地了解家庭和睦的重要性,掌握相关基础法律法规。

此外,赵娟娟在家事审判工作中还建立了财产申报和人身保护令制度,通过填写诚信诉讼保证书和财产申报表,及时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及时发放“人身保护令”,预防家庭暴力再次发生,还能使一些当事人的婚姻关系重新得以维持。

记得赵娟娟最喜欢的一句话:我们要做向日葵一样的女人,永远朝着太阳的方向绽放,让所有望向我们的人都能感到温暖向上的力量。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责任编辑:张世伟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70095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