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县法院赵堡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调解该案时,借助驻庭调解员身处乡村知民情、悉民意的优势,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原告张某因与被告慕某因感情破裂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张某起诉到法院。由于受疫情影响,2月11日,承办法官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微信调解,被告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共同债务问题存在较大分歧,难以达成调解协议。
此后,法庭将该案委托给驻庭人民调解员张福松进行调解,因张福松为当地居民,对双方情况比较熟悉,便联系到被告的姑姑,通过亲情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使原被告均作出让步。最后,在张福松和双方亲戚的共同调解下,原被告很快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达成调解协议。法庭当场为双方出具离婚证明书。
近年来,温县法院以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为抓手,积极探索诉讼和非诉讼纠纷的有效衔接,整合审判资源与社会资源,形成调解合力,在每个法庭组建(1+1+1+1+1)审判团队(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驻庭调解员各一名),设立驻庭调解工作室,推选公道正派、热爱调解工作且具有一定调处能力和政策水平的乡贤、退休干部作为驻庭调解员,运用熟悉辖区民情、受人敬重、懂政策法规的优势参与人民调解,对简单的买卖合同纠纷、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能当场解决的交由驻庭调解员进行调解。并以法庭为中心,形成基层矛盾纠纷调处网络,加强与辖区乡镇、村矛调中心(室)调解员、驻村律师的沟通,运用“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尽可能避免矛盾纠纷进入诉讼渠道,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和成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