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案促改活动中,温县法院按照“六个一”工作要求,下沉工作重心,借助“一村一法官”深入开展巡回办案,选择赡养纠纷、乡邻关系、土地承包等方面典型案件,到村委会、案发地开庭,促进司法公开,推动以案普法、纠纷源头化解,引导文明乡风。6月11日,温县法院祥云镇法庭走进祥云镇晁召村,对一起赡养案进行巡回审理,100余名群众旁听庭审。
现年85岁的原告王某在丈夫去世后独自生活,因年迈生活不能自理,故原告与长子、长女、次女商议,决定由次女护理原告,每月给付次女护理费2000元,护理费由原告丈夫去世时退休单位2017年发放的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中支付。然而从2019年2月份开始,原告的护理费已经无法支付。为此,原告与其子女再次就原告的生活费及护理费的承担问题进行协商。
此时,被告因父亲生前接班问题产生怨恨,不愿承担赡养义务。原告委托温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被告未到场参加调解,无奈之下,原告只好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温县法院。
因考虑到原告年迈,双方矛盾较大,为及时有效化解纠纷,祥云镇法庭受理后便决定到村里开庭,并邀请祥云镇矛调中心调解员郑小东、祥云镇法庭驻庭调解员张克聪及村干部参与调解。庭审休庭期间的调解过程中,原告子女就赡养问题大吵不停。承办法官召集各调解员和村干部结合乡风民俗,多次给被告做工作,最终使被告认识到错误,达成调解协议,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500元。
通过巡回办案,精准对接,不仅借助人民调解网格力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而且拉近法庭与群众的距离,弘扬了法治和道德风尚,为无讼村(社区)创建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