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媒关注】温县法院:一千多起案件消失的背后! 发布时间:2020-10-30 08:34:26
10月28日,《焦作日报》“法苑”头条刊发《温县法院创新“枫桥经验”打造“无讼村居”》,报道了该院深入推进“无讼”村(社区)的经验做法。
精彩解读
(温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红星(右二)带队到各乡镇(街道)观摩“无讼”村创建情况)
近年来,民商事案件呈现爆炸式、井喷式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特别是在温县法院,民事案件从2015年的2000多件增长到2019年的7000多件,成为名副其实的“地域小县、诉讼大县”。今年,案件数即将破万的温县法院却突然大逆袭,前9个月的数据出现了历史性的下降,而且下降幅度高达26.49%,只有3456起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竟然少了一千多起案件。
透过现象看本质,温县法院之所以取得如此骄人业绩,靠得就是扎扎实实地“无讼村(社区)”建设,真正做到了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了前面,从村(社区)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家门口有了说理地
“以前有矛盾我只知道去法院打官司,不管事大事小,不管成本和后果,就是要告。”国庆前夕,赵某因排水问题与邻居产生纠纷,在立案时与诉讼服务人员交谈中说道。
经过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发现这起排除妨害纠纷争议标的不大,如果进入审理程序,不仅要花费大量钱财进行司法鉴定,而且可能使双方矛盾激化。于是,诉讼服务中心及时将该案委派至司法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的悉心劝说,最终原告不但撤回起诉,而且两家握手言和,矛盾顺利化解。
“短短几天时间,一分钱也没花,调解员张老叔就把我和邻居的事说好了,真是太感谢了。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我只要他的一个态度。那天,我们两家共同吃了顿饭,啥事都没有了!”赵某笑逐颜开地说。
“我们全县调解队伍的战斗力很强、积极性很高,经常出现‘井喷式’化解效果,有时一天能调好十几起纠纷,以前都很少见的。温县依托‘无讼村(社区)’创建,止纠纷于未发,将大量矛盾防控在了源头。”县政法委副书记王照介绍说。
“我们法院及时转变思路,克服单打独斗、关门办案的思想,不再仅以考核办案数量论英雄,而是侧重于纠纷化解的效果来评判办案质效。一些民间借贷、相邻关系、婚姻家庭纠纷等普通类案件往往通过庭前调解就化解了,不仅为群众节省了诉讼成本,办案人员也能有更多的时间去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温县法院副院长刘长河对“无讼村(社区)”的创建带来的变化感触很深。
据了解,今年年初,温县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全县开展“三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县开展“无刑事案件、无诉讼案件、无信访案事件”“三无”村创建活动。温县法院立即出台了《“无讼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无讼村”创建的具体标准和目标任务,打造了“党委主抓+法院力推+各方参与”的大格局。
该院借助温县司法局在各乡镇(街道)设立的调解网络,开展诉前案件分流和诉中委托调解工作,将一部分案件委派到属地司法所或人民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对劳动争议案件,委派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专业性强的矛盾纠纷,委派至专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已经起诉有调解可能的案件,直接委托长驻速裁团队的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直接出具调解书,避免因判决引起的次生纠纷。今年以来,该院对外委派调解案件2479件,调解成功1272件,成功率50.8%,司法确认223件。
(驻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员李龙振连调三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受称赞)
闹心事“一站式”解决
去年以来,在温县政法委和温县司法局的支持下,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热衷调解工作且具有一定调解经验的老干部、老教师及其他人员被聘为特邀调解员,分别进驻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道交一体化中心和家事调解中心等地,3个基层法庭与辖区司法所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无缝对接,做到“一对一”委派调解,“一对一”精准指导。
该院还不断完善司法保障的各类规章制度,紧盯诉前调解、指导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等工作大方向不跑偏、不抛锚,借助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综合运用自治、德治和法治手段,将大量矛盾纠纷防控在源头,给群众解决纠纷提供了“一站式”、不花钱、不伤感情的新路径。
今年5月,一位耄耋老人林某来到赵堡法庭门口,哭诉自己的遭遇,法庭庭长张英凡在了解到真实情况后,一边安抚老人情绪,一边委派驻庭调解员张福松迅速联系老人的孩子林某某了解情况。当张福松认真倾听了双方的陈述后,得知矛盾根源不在赡养上,而是在父子之间的财产问题上。于是,在法官的指导下,张福松就财产继承问题先进行了调解,在取得了双方的互谅后,又结合赡养问题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约定林某某一天三晌送餐的具体时间,就这样,在驻庭调解员的调解下,父子之间的隔阂彻底消除。
与此同时,该院不断创新诉调对接、非诉讼解纷新机制,通过构建“民事速裁+人民调解”一体化工作格局,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先进行过滤,能调尽调,协同快速化解,为群众减负增效,减轻办案人员负担。
为解决当事人不履行约定义务而使调解协议效力削弱这一问题,该院借助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巡回法庭以及道交一体化中心,构建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通过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书强制执行力,防止纠纷反弹,取得了定纷止争、案结了事的效果,维护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在“家门口”就把矛盾调解了)
有事找“组织”成常态
“快点吧,出人命了,赶快来吧。”8月初,温泉街道某居委会调解员打来电话,说他们街道发生一起雇佣死亡赔偿纠纷,两家闹得不可开交,让专职调解员去现场帮助“说事”。接到电话,调解员薛其峰立即与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事发地。
经调查,冯某的妻子在王某的制鞋加工点工作时死亡,冯某认为妻子与王某属雇佣关系,便要求王某赔偿各项费用90万元。而王某认为自己仅仅是一个加工点,大家都是靠加工鞋帮赚钱,自己也未在其中牟取利益,面对对方的要求,觉得实在无法接受。
因双方差距较大,经薛其峰多次调解未果。后薛其峰又与居委会调解员共同做双方工作,结合法院所判过的案例,以及其他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相似案例,对冯某进行疏导,使其对相关责任及赔偿金额有了理性认识。之后,又给王某做思想工作,告知其应该正确对待,积极赔偿,便于轻装上阵,重新打点生意。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王某将赔偿金一次性全部支付给冯某。至此,一场雇佣死亡赔偿纠纷得以成功化解,有效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
如今,在温县全县调解员微信群里,经常会有各类纠纷调解成功的照片被传入群中,不同乡镇的调解员在案件咨询、收转等方面更是频频发声。对于群众而言,有纠纷找“组织”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了不断提升。截至目前,温县各乡镇(街道)已调解成功基层矛盾纠纷280件,诉前调解法院委派案件138件。
温县法院依托“无讼村居”的创建,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止纠纷于未发,充分发挥多元解纷力量,全力融入综治网格、乡村治理中,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力量一道,全方位、全覆盖实现诉源治理实质化,努力做到村居“无讼”,全力确保“无讼村居”建设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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