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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讼”村创建侧记】调解员有一套,不打官司很牢靠

发布时间:2020-12-30 11:41:43


    据了解,李某和王某同为张羌街道某村人,李某是一名个体私营企业主,四年前,因为企业扩大规模,需要资金投入,便从自己企业的业务员王某手中借下一笔款,并约定一定的利息。起初,李某按约定每年支付给王某利息。但好景不长,因为王某的一个行为,两人的关系出现了裂痕。
    作为业务员的王某看到李某的企业效益很好,便自己谋划开一家与老板李某相同的企业。作为昔日老板的李某非常生气,业务员不但成了自己的竞争对手,而且还带走了大批客户,使自己遭受了一定的损失。一气之下,李某便开始拒付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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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羌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段建东、杨旭霞在接到该起纠纷后,听了双方陈述,也感到十分为难。在12月17日首次调解过程中,因为纠纷双方各执一词,互相指责,最初调解以失败告终。
    次日,段建东没有灰心,再次来到村里见到王某,王某生气地说:“你们也不要调解了!我非去法院告他不可。”
    而找到李某做工作,李某态度也十分强硬“让他去法院告我吧!法院判我拿多钱,我拿多钱。反正我是不会给他一分钱。”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总结两次调解失败的原因,两调解员分析认为,双方均认为各自的利益受损害,忽视了对方的权利。找到了问题的源头,很快有了工作方向。两个调解员决定,抛开这个具体案例,在马庄村现场开一次小型普法会,在普法中调解,让双方当事人自己对照法律规定找到自己违反法律的地方。
    经过几天的准备,段建东先打通李某的电话,李某一听是调解员的声音,便不耐烦的说“我们的事不用你们调了,不要再打电话了!”段建东不但不生气,却乐呵呵地说“不让调解就不调解,你公司的会议室大,在那我想开一个小型普法会可以吗?”一听是普法这件事,李某便勉强答应。但又提出条件,为了自己公司的声誉,不能在会上提自己与王某之间的纠纷。
    12月24号中午,在李某的公司,一场只有七八个人的小型普法会开始了。段建东闭口不谈经济纠纷,而是应一位妇女的要求讲起了彩礼的返还。在场的妇女们对这个话题非常感兴趣。
    一位妇女说“那以后俺女儿收彩礼是不是要写张收据哩?”听到“收据”二字,段建东抓住时机,话峰一转说“你们村经济发展快,借贷行为多,今天咱们说说借贷这件事中不中?”
    “中,太好了,我们平时借钱还钱时,都不知道怎么写,你快给我们讲讲吧。”
    会场响起一片热烈的掌声,李某夫妇俩也不由自主地围了上来。段建东便从欠条与借条的区别讲起,会场上的气氛又热烈起来,他一边讲,一边回答群众的提问。

“没写还款日期怎么办?”

“利息多少受保护?”

“不捺手印有法律效力没有?”

    会场上你一言我一语,一会功夫,段建东便将民间借贷常见的法律问题向大家解释了一遍。这时李某的妻子兴趣大增,便忘了对调解员原来的限制,挤到段建东的身边说“老段,你快看看别人给我写的借条规范不规范?”
    段建东故意说“那今天咱就说说这事?”李某的妻子不好意思说“中,说说借贷这事”,会场上又响起一片掌声。段建东便拿这张借据,对民间借贷关系常见的法律问题做了一个总结。而李某和他的妻子,早就听得入迷,把原来和调解员的约定抛到九霄云外。
    这次成功的普法会,不但让村民获得了法律知识,而且也让调解员看到了李某和王某之间调解成功的希望。
    第二天,调解员又约双方来到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整个调解过程,矛盾双方更趋理智。在此基础上,调解员经过一中午的调解,双方顺利达成了清偿协议,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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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在全县“三无村”创建活动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特别在“无讼村”创建活动中,该县坚持以自治为基、以德治为先、以法治为本,不断探寻矛盾化解的最佳途径,强化诉调对接工作,县法院通过制定《“无讼”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构建“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依托专业调解组织以及各级民间调解组织,探索出矛盾纠纷高效、低成本化解的新途径,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成讼案件大幅下降。截止目前,该院对外委派调解案件3008件,调解成功1555件,成功率51.7%,司法确认358件;受理民事案件4432件,同比下降25.46%,一些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传统案件下降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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