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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 凝聚合力 温县法院构筑预防未成年人受侵害“防火墙”

发布时间:2021-02-01 08:59:04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的希望和未来。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案件时有发生,像一颗毒瘤,成为家长、学校、社会各界的一大心病。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远离性侵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罪恶之手,构筑预防未成年人受性侵“防火墙”成为了当务之急。

    经梳理有关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2020年温县法院审结的20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仅性侵女童案件就达13件。面对如此惨痛的事实,该院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性侵女童犯罪行为,通过总结案件特点和发案共性,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引导家庭、学校、社会形成合力,最大限度让孩子远离伤害,健康成长。
“软硬”兼施,构筑预防未成年人性侵“防火墙”
      一方面,下足教育的“软功夫”。很多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原因是因为对性教育一无所知,不知道什么是非法侵害,甚至受到侵害也不知或不敢求助。需要家庭和学校负起教育的责任,强化教育警示,让孩子了解如何应对非法侵害。为此,温县法院联合教育局对全县65000名中、小学生印发了《致全县中小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近7万份,确保全县每一个中小学生及教师、家长熟悉了解“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常识。同时,该院通过“送法进校园”活动,制作PPT课件,以儿歌、漫画等形式向中小学生讲解防性侵知识,实现了主要校区全覆盖,引起家长和教师的重视,增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
       对于未成年性侵受害者,在遭受伤害后很难独自走出创伤的阴影,缺乏心理疏导,有的家长为避开周围人的“口舌”甚至选择了沉默,对孩子的学习生活带来极大影响。对此,该院专门建立了受侵害未成年心理疏导机制,结合心理咨询师采取必要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等保护措施,让未成年被害人早日抚平创伤,回归正常生活。图片
      另一方面,用好法律的“硬手段”。坚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严某、苗某等被告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坚持源头预防,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通过发出司法建议,县教育局对全县教职员工进行性侵及其他违法行为前科查询,对9名违法犯罪记录员工进行清退,并加强对教职工职业道德和操守的监管。
凝聚合力,撑起未成年人保护“一片天”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只有从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等多个角度、多个侧面共同努力,形成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合力,建立有效的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措施,才能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去年以来,该院与综治、检察、公安、司法、教育、民政、团委等部门,先后举办了两次“关爱花蕾,守护明天”沙龙活动,专门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深入讨论,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沟通,源头解决,构建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该院还将进一步强化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交流,健全未成年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配合未成年人案件庭审和帮扶的工作机制,争取各方的支持,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
良法善治,推进未成年人保护进入新时代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进步和司法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从1984年10月,我国第一家少年法庭——“长沙少年犯合议庭”成立;到1987年,我国第一部保护青少年的地方性专门法规——《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实施;我国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积极完善司法政策,经多次修订,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原来的“四大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基础上,增加了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形成“六大保护”。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民法典》包含了未成年人行动的指引规范,完善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体系,设置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被侵害后的法律救济的特别时效。同时还丰富细化了“法律责任”部分,让未成年人保护“长出牙齿”,具有威慑力,才能真正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良法之外还需善治。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一项周期性长但功勋卓著的庞大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凝心聚力,长期坚持。温县法院希望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参与到此项事业中来,加快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共同护佑孩子们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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