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对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提出了新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加快转型、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劳动关系更为复杂,特别是劳动关系纠纷呈现日益多元化趋势。如何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增长迅速,且成因复杂、诉求多元、对抗激烈等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课题。
“咱们的劳动争议‘一站式’服务,让我们省了很大心,恁真是我们的坚强后盾!”近日,李某等21名工人在领到工资后喜出望外。
李某等21名工人曾在温县某公司从事技术服务工作,后因场地搬迁,人员更换,工人工资分文未发。他们到该公司讨要多次,公司负责人却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不支付。因证据不足,劳动仲裁部门驳回申请,随后,21名工人将案件反映至劳动争议一体化处理中心。该中心在调解无果后,遂将案件移转至法院,并为21名工人办理了法律援助。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发现21名工人追索劳动报酬证据确实存在不足,但为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在庭前进行了调解,双方各执一词,互不想让。调解过程中,援助律师与工人交流时发现新的证据,经该院出具律师调查令到相关银行查询,将关键证据予以调取。
经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和辩论,发现双方未签订劳务合同、工人入职时间不同,已调取的证据较难证明个别工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案件当庭未能作出判决。之后,法官又同律师、专职调解员共同调解,双方均作出让步,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将近20万元的工资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