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法官慧眼识端倪 “一调化两案” 发布时间:2023-04-18 08:53:57
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二被告互相推诿不愿承担租赁费用,使案件一度陷入被动状态。近日,温县法院赵堡法庭法官慧眼识破绽,通过实地走访调查,高效查明事实真相,促进双方当事人诚信参加诉讼,自愿接受法庭调解,同时也从源头化解了二被告之间的纠纷。
2020年3月起,被告赵某甲、赵某乙在合伙从事建筑工程过程中,陆续到原告某建筑机械租赁部租赁钢管、扣件等设备,用于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到期后,二被告仅支付了部分租金和归还部分钢管设备,尚欠原告部分租赁费及部分设备未交付。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原告将二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租赁费并归还剩余设备。
由于原告所记出入库清单日期标注不清,账目较乱,加上后期二被告分开单干,赵某乙根本不承认前期合伙,说自己是跟着赵某甲打工,而赵某甲却说所欠财物为赵某乙自己从事工程项目所欠债务,双方互相推诿责任,否认原告所举证据。随后,承办法官张英凡专程前往武陟县走访曾跟随二被告从事建筑工程的工人,并调查赵某乙的转账记录,证实所欠财物为二被告合伙期间所发生的事实。面对法官调查的证据,二被告充分认识到自己不诚信的不良行为,当场向法官承认错误,并主动接受法官的调解,最终与原告达成财物返还协议。与此同时,法庭又帮助二被告缕清了账目,提前化解了双方之间即将成讼的合伙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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