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冷乡某村村民李某和妻子共同生育了3个子女,2020年其妻子病故,李某独自一人生活至今,现李某因年岁已高,日常生活需要人照料,但子女之间对如何赡养老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镇政府及村委会就李某的赡养问题组织子女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后子女并未按协议履行。李某遂起诉至温县法院,要求3个子女履行相应的赡养义务。
收到案件后,因李某年逾八十且行动不便,北冷法庭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现场设置在村委会。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辩,全面了解整个案件的事实,庭审结束后,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