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案例评析

温县法院实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

发布时间:2024-05-30 08:48:48


为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涉企案件办理水平,温县法院结合当地实际,实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坚持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全周期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及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使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提升企业和社会对司法审判工作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一是实行对9类涉企案件风险评估。制定出台了《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给企业正常经营带来严重且不可逆的后果的、投资大建设周期长产值规模大就业人数多的、对本地支柱产业健康发展或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影响区域金融稳定的、企业和企业出资人股东或高管涉嫌经济犯罪的等9类应当实施评估的涉企案件,为开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提供规范性指导。

二是实行诉讼过程全程留痕。制作《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对立案、保全、审判、执行等6个诉讼环节设置21个主要评估事项,发现存在经济影响风险的涉企案件,由案件承办人将存在涉企经济影响的具体情形、相关案件事实及评估结果、应对措施、处理结果等内容填表入卷,做到全程留痕、全程评估。同时,加强审判流程节点监控,定期通报,防止因案件办理时间过长给民营企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三是实行分析研判和精准服务。该院在每个诉讼阶段都制定详细举措,从收案后的审查、保全阶段的综合考量,到审理阶段的评估引导,再到执行阶段的查封标的的大小、执行强度的把握、执行方式选择等,制定详细的研判预案和具体工作措施,综合考量企业经营状况、发展前景、企业信誉度、偿债能力及转移资产风险等因素,引导当事人依法选择先行调解、和解、速裁、督促程序等经济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化解纠纷,消除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四、实行请示报告合力化解机制。对在办案中发现可能影响企业发展或波及社会稳定的案件时,及时向党委报告,并通报政府有关部门,推进府院联动化解矛盾纠纷。与工商联、金融办、人社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举办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服务金融企业联席会等,从源头协同排查预防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对于企业出资人、股东、高管等重要生产经营人员被起诉到法院后,及时与作出羁押决定的检察机关共同进行评估,依法酌情调整或采取相应防范处置措施。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61955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