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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法院召开《建工解释(二)》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6-07-02 08:14:33


为准确把握司法解释精神,统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裁判尺度,2026年6月30日,温县法院组织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建工解释二》)专题学习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樊世凯主持,建工条线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学习。

《建工解释(二)》共二十三条,于2026年6月30日正式施行。新规立足审判实践痛点、市场治理难点,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观念,聚焦招投标秩序规范、挂靠出借资质整治、工程质量管控、合同无效与解除结算、固定总价价款调整、工程款结算、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农民工权益保障等七大核心内容,进一步细化裁判规则、统一司法尺度,是当前审理建工案件的重要司法依据。

学习会上,参会人员逐条研学新规核心条文,重点研学新规核心变化。针对新规取消“实际施工人”泛化表述、拓宽代位权主体范围、明确工程质量修复前置规则、厘清审计结算适用边界、细化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条件与转让标准、健全农民工工资司法保障机制等关键修订内容,深入研读剖析、交流业务要点。

下一步,温县法院将持续抓好新规学习贯彻,常态化开展建工审判业务研讨,熟练掌握新规适用规则,稳步提升建工案件审判质效,依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妥善调处涉建工领域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建筑工人合法权益,服务保障辖区建筑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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