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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9-06-25 16:01:44


健身房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确保有一个文明、安静、舒适的健身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不得穿高跟鞋或硬底鞋进入健身房。

第二条 要爱护健身器材和公共设施,健身房内的器材一律不予外借,球台不得随意挪动,跑步机不得穿鞋上去使用,严禁用器材打闹取乐,严禁乱扭乱扳,健身结束后要自觉放回原处。

第三条 健身前要先熟悉器械使用方法,做到规范使用,保障安全。健身时要摘下钥匙串和手机等硬物,以防伤害身体和扎坏器械座、背软垫。 

第四条 违反操作规程,随意拆卸器材等人为原因造成器材损坏者须按价赔偿。 

第五条 严禁在健身房内吸烟,吃瓜果等零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丢弃纸屑等垃圾。

第六条 要讲究文明、秩序,互相关照,不得喧哗,不得干扰正常工作秩序。

第七条 健身房开放时间:       

每日下午 4:30——次日早8:00

每周六、周日和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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