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宁群同志,1989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系,同年9月分配到温县人民法院工作,1991年调入行政审判庭工作,现任温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执行局负责人。夏宁群同志在行政审判庭工作时,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始终奉守着“ 敬业须精业,执法当忠诚”的信条,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积极进取,努力工作,主审了一大批疑难复杂的行政案件,他所审理和执行的案件都收到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称赞。2006年7月份到执行局工作后,针对清理执行积案的复杂形势,他以自己的司法智慧带领全局同志克服重重困难,圆满完成了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受到了院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夏宁群深刻认识到,行政审判审理的大都是“民”与“官”之间的纠纷,做好行政审判工作,不仅可以有效地协调好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而且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意义重大。因此,他自调入行政审判庭以来,认真学习行政法学理论知识,培养了扎实的行政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以及正确的现代司法理念。工作中,他不断探索行政审判方式改革新路子,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并始终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所办案件无超审限及发还现象,保证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有机统一。该同志在办理行政案件的同时,针对行政审判实践中存在的新情况及新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并撰写了多篇调研文章,先后有十余篇调研文章在省级刊物上发表。2005年他撰写的《审理农村宅基地争议行政案件的几点思考》、《当前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件的现状、存在问题、形成原因及解决对策》在焦作市中院举办的论文研讨会上获二等奖、三等奖,他编写的《殷领娣不服温县国土资源局核发土地登记证书案》在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人民法院案例选第45辑上发表。为了宣传和扩大行政审判案件的影响,他还把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通过报道的形式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予以报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为行政审判庭的庭长,他在办理辖区内重大疑难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同时,根据多年的审判经验,他认识到虽然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的原则,但现代社会是提倡合作与对话的法制社会,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加强合作,在权力和权利的冲突中达到较好的平衡,是实现二者和谐的基础。因此,他认为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可以适度进行协调,使 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幅度内处分公权。尤其是针对辖区内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较多的现状,他尝试着把民事诉讼的调解制度引入到行政审判,深入细致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纠纷。赵堡镇赵堡村有三户家庭,他们为房子的相邻问题整整闹了十八年。他办理此案后,详细询问了当事人的各方面情况,又深入现场进行了勘查、测量,为他们重新划定宅基边界。从早上九点多到下午五点,终于使他们三家全部满意,也为这起闹了十八年的纠纷划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
在做具体案件协调工作的同时,他本着对行政机关先指导后监督的原则,对辖区内涉及拆迁、土地征用等重大事项,主动与相关部门结合,指导他们依法律程序办理,大大减少了辖区内因具体行政行为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同时,在辖区内建立了诉前重大行政执法指导网络,以此为平台,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大大减少了辖区内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在做好这些工作的同时,他还经常和同志们一起利用农村集会、庙会,下乡搞法制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并多次为行政机关上法制课,提高他们依法行政的意识。同时,针对执行案件积案多,被执行人与行政机关对立情绪大等特点,他又将听证制度引入执行程序,让行政机关与被执行人面对面交流,并适时做被执行人的工作,使大部分执行案件不用采取强制措施即顺利执结,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
2006年7月份,根据院党组的按排,他到执行局主持工作,当时,清理执行积案的形势十分严峻,面对积案数量大,案件类型复杂的情况,他适时提出在澄清案件底数的基础上对案件实行分类指导,组织全员培训执行方法;对农村小标的案件探索实行农作物预查封制度;综合利用金融改革、乡村债务化解平台,消化乡镇和涉村案件等。并积极向院党组建议,在机制构建上抽调审判业务庭的资深法官成立“专家指导组”,充分发挥他们的业务优势,对案件进行科学分类,对小标的案件、涉及国有集体企业案件、涉及行政机关案件等不同类型案件认真进行分析,对每一起案件进行认真研究,并拿出具体执行方案,根据当前执行积案的先状,在不突破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针对被执行人长期外出躲债、被执行人怠于清算债权债务等案件先后出台了多个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分类指导意见,在现有干警素质不是很高的情况下,迅速解决他们执行案件办法不多、方法简单的问题,保证了结案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也锻炼了队伍,提高了素质。他在理顺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迅速进入角色,找执行局的干警挨个谈心,了解他们对工作的看法并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无规矩不成方圆,针对执行局缺乏系统的规章制度对干警进行管理的现状,他开始着手对执行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他看到执行局的分案制度不尽合理,大胆地提出改变以往随机分案的做法,而是根据执行标的额和当事人的地域、案件难易程度,综合分流,分片负责;实践证明这种做法不仅杜绝了随意分案的弊端,而且避免了在一个乡镇的案件分到两个执行员手中做无用功过多的弊病,节省了人力、物力,他的建议也很快得到了党组的肯定和干警的拥护。在此基础上,他起草、制定了《温县法院执行流程管理规定》,对执行工作流程、任务指标、办案时限、职责权限、款物管理、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严格规定,加大了对执行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制约。他又提出实施执行合议制,疑难案件由合议庭讨论决定,意见不一时报审委会决定,充分运用集体智慧,破解执行难建立了一道有效的制度屏障。这一套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执行工作运行机制,统一了执行人员的思想,明确了责任,凝聚了人心和斗志,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办案效率。执行工作的突出成绩,受到全院干警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在法院工作的十几年来,夏宁群同志牢记做法官时发出的誓言,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誉以及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2001、2002年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3年、2004年被省高院评为优秀行政审判法官,被市中院评为十佳法官。 2005年3月,被温县人大常委会命名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法官”称号。由于他的出色表现,2003年,他当选为温县第六届政协委员,2004年他当选为焦作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