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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法院强化四种意识确保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09-07-03 08:48:59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中,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从改变审判人员的司法理念,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入手,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涉诉信访等社会不稳定因素。

    一是强化调解优先意识。坚持把调解贯穿在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立案前、开庭前、开庭中、判决前、判决后均进行调解工作,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机会。二是强化民生意识。坚持把群众观点贯穿于各项工作中,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宁肯法官多跑腿,不让群众多受累,做到主动服务,为审判工作注入更多的人文关怀。三是强化和谐意识。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作为法庭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求矛盾纠纷少,不求办理案件多;只求群众得方便,不求法院多收诉讼费。四是强化对当事人尊重意识。在办理具体案件中,不论什么样的案件,不论什么脾气秉性的当事人,都做到认真倾听群众诉求,让当事人把话讲完,使当事人在倾诉中得到释放,在倾听中得到尊重,使法官在倾听中了解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在倾听中分析纠纷的症结所在,在倾听中寻找到解决矛盾的突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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