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上有些年青人爱凑热闹,哪里有酒摊就往哪里跑,岂不知白吃白喝也会遭报复。这不,温县人民法院刚刚审理一起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犯罪案,被告白某因对方不回请而投毒报复,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另已付民事赔偿8000余元。
原、被告同姓白,同住一村,同一嗜好,经常聚酒。被告因原告多次吃请而不回请,便怀恨在心,伺机进行报复。2009年4月16日19时许,被告趁原告家人不备,将一包老鼠药投放到原告家的饭锅内,致使原告父母亲中毒,原告侥幸躲过一劫,气愤中诉至法院并要求附民事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白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故作出上述判决。